2019年11月19日下午,我院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会议由党总支书记米启超主持,学院全体教师参加。
会上,统战委员带领大家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内容,学习条例中提到的要求。会议中明确指出各位党员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坚信马克思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位党员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宗教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增强了大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意识,正确看待宗教事务,尊重信仰不同宗教的学生,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坚决与邪教活动作斗争。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自觉做宣传者、执行者、捍卫者,切实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