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检验学生现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与团队合作能力、适应实践需求的应变能力,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与主观能动性,塑造积极科技创新精神,突出我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特色,经研究决定举行河南城建学院第二届测绘技能大赛。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教务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测绘工程学院
二、竞赛形式
此次竞赛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专业组为测绘学院学生,非专业组为我校学习过测绘相关课程的非测绘学院学生。
三、比赛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比赛采取团体报名的方式,专业组分为A组和B组,A组由测绘学院2013级学生组成代表队,B组由测绘学院2014级学生组成代表队,各代表队由辅导员组织报名,男女不限, 每班限报2队,每个参赛队由4名选手组成。非专业组由各学院组织报名,男女不限,每学院限报2队,每个参赛队由4名选手组成。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起至3月24日截止。
3.报名地点:测绘学院学工办(五号楼B212B房间)
4.报名方式:各队将附件中的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后,直接报送孙敬克老师处,电话15803758354。电子稿发送到348089925@qq.com。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2016年4月16日 (竞赛具体时间安排见比赛日程安排表)
(二)比赛地点
河南城建学院校园内
五、比赛项目
专业组A组:数字测图、四等水准测量
专业组B组:四等水准测量、经纬仪测角(四等)
非专业组:等外水准测量、经纬仪测角(一级)
六、竞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2
七、参赛规则
1.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参赛小组由4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
2.各队参赛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参赛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统一进入比赛场地。
4.参赛选手着装统一,必须配带参赛胸牌,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5.比赛需连续进行,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如果在比赛期间测量仪器发生非人为故障,致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需经裁判长(或副裁判长)确认并批准,比赛可重新开始。
6.参赛小组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测量内容并现场进行内业计算,外业和内业数据必须直接填在规定的表格内;表格填写好后应及时交给裁判员,不能带离比赛场地,否则成绩无效;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选手文明参赛,不允许妨碍或阻挡其他小组的观测。
8.参赛小组应规范作业,注意测量安全及仪器保护。
9.比赛过程中现场裁判监督仪器使用、观测、记录、计算以及组员配合过程中的规范性,防止出现人员、仪器安全事故,经提醒恶意不改者,现场裁判有权终止比赛。
10.各参赛队比赛结束后,如对比赛过程有异议要求申诉,须在该队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逾期不予办理。
八、成绩评定
1.比赛操作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按照评分标准集体评判;
2.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参赛选手的参赛成绩排出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时间少者名次在前。
九、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遵循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委员会的指挥和安排,尊重裁判,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2.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3.各参赛队可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测绘学院实验中心借用相关仪器设备组织训练。
十、成绩公布
竞赛结束后,裁判组立即进行各竞赛项目的成绩评判,并将竞赛结果数据统计上报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决定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十一、奖励办法
排列选手名次以完成质量和总用时多少来综合决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确定各参赛队的名次,总用时相等者名次并列,比赛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一等奖各1个,二等奖各2个,三等奖各3个,获奖队将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河南城建学院教务处
共青团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
测绘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