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评定与奖项设置
1. 成绩评定
比赛不分预赛和决赛。计算单项成绩和团体总成绩。单项成绩评定按比赛细则规定,满分100分。团体总成绩按参赛队三个单项比赛中的得分加权求和计算,其中“四等水准测量”、“一级电磁波测距导线”和“数字测图”的权分别为0.3、0.3和0.4。
2.奖项设置
1)分别设团体总成绩一、二、三等奖和三个单项的一 、二 、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总参赛队的10%,20%和40%。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各单项一等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