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力、锻炼综合技能与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为加强实习环节指导,保证和提高实习质量,推进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从接受理论教育转向接受社会实践教育,通过考察和实践,拓宽学生视野,巩固和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
(二)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状况,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创新能力,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提高学生自身思想素质和独立进行业务工作的能力,为毕业生就业做好思想、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准备。
二、实习形式及原则
(一)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分散实习学生要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集中实习是指集中组织学生去生产单位实习或完成生产任务,需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制学生参加。
(二)实习落实“双指导教师”制度,指导任务由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完成。
(三)凡到实习单位实习的,需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
(四)学校、实习单位均应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
(五)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校内外指导教师)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
三、实习组织领导
(一)学院工作职责
1.审核实习大纲、实习方案。
2.审定并考核实习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各教研室必须选派政治思想好、有组织领导能力、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熟悉实习教学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3.会同各教研室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并负责建设实习基地;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4.实习前的组织动员。
5.检查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组织座谈会和实习经验交流会,总结本单位实习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每年五月底前将本单位的毕业实习工作总结送交教务处。
6.负责收集、汇总实习的各类教学材料(包括鉴定、总结、学生实习考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或实习手册等),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五年以备查。
7.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实习期间的安全检查。
8.负责实习经费的实施与管理。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指导书或教材。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对学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办法。有实习基地的专业要与基地协商,编写介绍基地运作、管理、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实习教材。
2.按照就地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认真选择实习地点。
3.推荐实习组负责人,选择、培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的具体组织者,应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单位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其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应不少于指导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原则上每25名学生配一位指导教师。
4.提交实习计划,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准备,做好实习组出发前的组织工作和安全思想教育。
5.认真执行经批准的实习计划,检查实习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及时协助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6.不得随意更改经批准的实习计划,有特殊情况须变动者,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校教务处批准,并提前一个月与原计划实习接收单位联系。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实习指导老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对学生认真进行指导和答疑。
2.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计划。
3.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准备好实习资料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4.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实习。
5.按照实习计划认真组织实习。
6.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利用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等工作,组织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
7.对于集中组织学生去生产单位实习或完成生产任务的,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期间交通、食宿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落实。
8.实习结束时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实习生对实习单位的建议,以便双方今后更好地合作。
9.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成绩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实习态度、实践能力、实习日记、实习总结等给出实习成绩,完成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
10.注意与校外实习学生的沟通,向学院、教研室及时汇报学生校外实习的情况。
(四)校外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制订好实习计划和安排实习工作。
2.对学生进行企业生产制度、劳动安全制度教育。
3.对现场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进行事前讲解、现场辅导。
4.协助单位人事部门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5.指导学生参阅有关资料并帮助收集。
6.根据学生实习态度、实践能力等,给出实习评语。
四、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实习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虚心听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二)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
(三)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对实习期间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听候处理。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若因故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能准假,事后要补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推迟到实习地点或提前返校、回家者,以旷课论处。缺席累计达到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五)实习不及格须进行重修。
(六)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完成各项实习要求。
(七)维护学校荣誉,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注意维护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和要求完成的实习任务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秀:认真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过程中积极主动,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院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突出。
良好: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遵守实习的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较好。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态度较认真,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尚好。
及格: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表现一般,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一般。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2)实习缺席累计达三分之一及以上;(3)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各教研室也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六、实习过程管理
(一)教研室会同指导教师,采取召开班会或班干部会议的形式,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学生,具体实习安排,宣讲实习政策,发放《实习联系函》,允许学生自主联系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外出实习的学生,要求填写《实习申请表》,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三方协议,申请表和协议于外出实习前上交校内指导教师。学院协助、教研室牵头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发放实习补助等。
(二)教研室会同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动员。第七学期开展生产实习的专业,提前一周开展实习动员;第八学期进行的,最晚在第七学期最后一个教学周进行实习动员。动员会内容是进行实习安排和安全教育,学生签订《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安全责任书》并上交。
(三)为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力度,外出实习学生在实习第一周周五前将《实习信息反馈表》寄给指导教师,或电子版先发给指导教师,纸质版随实习资料一并上交存档。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将《实习单位实习记录表》、《实习成绩评定表》和实习报告、实习日记等一并上交指导教师。
表中需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处必须加盖,需校外、校内指导教师签字的务必签字确认。
(四)教研室会同指导教师,对在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开展实地检查,费用报销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学生实习期间,如检查缺岗,或违犯单位有关规定等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实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三方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不认真履行职责,并造成后果的,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以上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安全责任书、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用表详见附件。
七、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本规程由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负责解释。